立法原则名词解释是立法原则是创立法律的指导思想出发点,体现的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的精神。民法总则的立法原则包括等原则自愿原则等
立法原则名词解释是立法原则是创立法律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出发点。是统治阶级的立法意图和法律意识的概括。法律只有以正确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立法原则作指导制定,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法律快车提醒您,立法的总的原则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的领导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原则。一般原则是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原则性与灵活性正确结合的原则,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原则,民主立法的原则,制定具有创建性纲领性法律规范的原则等。这些原则反映了具有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客观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精神。
1.等原则。等原则主要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法律面前人人等的宪法原则在民法的体现,一层含义是等保护所有民事主体的合法民事权益。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意思自治是现代民法的三大基石之一。
3.公原则。
4.诚信原则。
5.绿色原则。这是民法总则新确定的一项法律原则,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创举。
6.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是由公秩序和善良风俗两个慨念构成的,要求民事主体遵守社会公秩序,遵循社会主体成员所普遍认可的道德准则。
刑法立法的基本原则有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适用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三个。
1.罪刑法定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适用等原则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对于一切人的合法权益都要等地加以保护,不允许有任何歧视。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